我是1960年因父母双亡后和奶奶一起由姑母收养的,以后姑母又收养了一个女孩(大妹),1966年姑母结婚后生了一个女儿(小妹),我于18岁参加工作后就不和她生活在一起了,大妹也于二十年前姑父去逝时顶替去了外地工作,姑母一直和她的亲生女儿生活在一起。2002年姑母因病去逝,留下一套房改房,一直是小妹在居住、使用,我们都未对此有任何意见。现小妹去了外地,房子由她出租给别人住。请问我现在对这套房子有继承权吗?听说继承诉讼时效有规定是2年,现在我这种情况算不算超过了诉讼时效?
维多克律师回答: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不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你因是你姑母的养女,依照《继承法》的规定,你也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与你的大妹、小妹都有平等的继承权。但如果你遗弃被继承人(你的姑母),则丧失继承权,对此情况,本律师不太清楚。另外,《继承法》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数额一般应当均等。但也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因此,该遗产在分配时,你的小妹可以多分。你和你的大妹可以少分。最后,《继承法》对时效的规定是,继承的时效从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的两年内计算。你可要求小妹与你(还有大妹)分割该遗产,如她不同意,则可认为,你从她不同意之日起知道自己权利被侵犯,你可在2年内提出诉讼。据此,本律师认为,你现在还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中国维多克保密协议:
中国维多克广州调查公司与您签订侦探调查保密协议,调查公司以保护客户的合法利益为宗旨。决不向其他任何人透露调查取证信息,全力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中国维多克广州调查公司由专业精英团队组成,调查手段科学全面,调查取证信息搜索快捷真实有效,公司随时为每一位客户解决高难度的私人侦探调查取证。
中国维多克广州调查公司拥有先进的高科技设备,和庞大的私家侦探调查网络,为您提供影音录像等各种有力有利证据,调查公司足以成功的完成各种调查取证工作。
公司主要业务为:
商务调查,市场调查,打假维权,知识产权保护,竞争对手调查,欺诈调查,民事调查,调查,资金房产调查,身份背景调查,调查取证,婚前调查,婚外情调查取证,调查“包二奶”,拆散第三者,调查第三者,调查手机电话号码清单资料,调查银行帐户资料,寻人寻骗,查址找人,卫星定位追踪,行踪调查,子女在校行为调查,调查车籍户籍,雇员忠诚调查,债务清欠,债务清偿,清债,追债,讨债,私人保镖,安全保卫,代理索赔诉讼,法律援助等。
中国维多克广州调查公司提供的证据包括:录音,录像,照片,政法部门登记资料。